泰州市明宇玻璃有限公司年产钢化玻璃、夹胶玻璃、中空玻璃12.6万平方米项目调试公示
发布时间:2021-06-16 发布者:4688美高梅登录中心环保 浏览:1094次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泰州市明宇玻璃有限公司年产钢化玻璃、夹胶玻璃、中空玻璃12.6万平方米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年产钢化玻璃、夹胶玻璃、中空玻璃12.6万平方米项目
地点: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世纪大道42号
建设单位:泰州市明宇玻璃有限公司
调试时间:2021年6月16日-2021年9月15日
联系人:朱总
联系电话:18262309266
公众反馈方式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公众采取评论、电话反馈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,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,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。